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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  林风正看着李叔手中的银枪流口水,突然见银枪被扔过来,忙接住,疑惑地看着李叔。
      李叔站起身,拍拍身上的灰,“你个臭小子,出远门也不知道带个家伙,这山高路远,万一路上遇到个打劫的怎么办。”
      “这太平盛世,哪有打劫的,”林风哭笑不得,不过看到手中的银枪,立马变了口气,“李叔,你是看我出远门,打算把你的宝贝借我?”
      李叔瞥了林风一眼,“要不我拿出来干嘛!”
      林风立刻欢喜地抱住银枪,“谢谢李叔,谢谢李叔,还是李叔你疼我!”
      “行了,别油嘴滑舌,外面不比家里,路上小心。”
      林风忙点点头,“李叔,我晓得。”
      李叔摆摆手,“趁着天早,快走吧,别耽搁赶路。”
      林风笑嘻嘻给李叔鞠了个躬,然后抱着银枪往外走,对李叔挥挥手,“李叔,我走了,对了,您既然回来了,别忘听着点我家动静,我这几个月不在家,可别让贼来做窝了。”
      李叔弯腰抱起长匣子,“我过几日还要去山里,可能没法照看到。”
      林风转头,奇怪道:“叔你夏天要进山?你不是说夏天山里蛇多,不方便打猎么。”
      李叔不在意地说:“注意点就好,没事,我看今年气候不错,山里猎物多,想趁机多打些,冬日也能轻松些。”
      林风知道李叔素来是个谨慎的人,放下心来,“那叔,你小心些。”
      “好了,快滚吧,”李叔摆摆手。
      ……
      绿树成荫的山间小道上,林风随意坐在马上,喜滋滋地擦着手中的银枪,他对这柄银枪可以说垂涎已久。
      林风自幼跟着李叔习武,可自从习武开始,林风就发现他的力气要比一般人大得多,本来林风开始时也想像别人那样学个剑,飘逸好看,等大了,也好像电视上随时能装个逼,可无奈剑太轻,甚至许多兵器对他都太轻,所以选来选去,林风最后只好选中了兵器之王——枪。
      好在李叔最擅长的也是枪法,倒意外适合他。
      只是在经过十年苦学,枪法初有小成后,林风悲催的发现,他居然弄不到一把趁手好枪。
      或者说,在见识了李叔的银枪后,他再看不上别的银枪。
      李叔的银枪,枪头乃是精铁所铸,穿铁板如同穿豆腐,枪杆更是一绝,明明是木杆,却如银铁压手,而用起来更妙,不仅可硬可韧,端得是再合手不过。
      林风也曾经向他娘要钱,打算去买一杆银枪,可就连江南最大兵器坊的银枪,居然都没这把好,林风又看不上那些差的,最终只好天天打仗靠拳头。
      唉,想有把好枪可真难!
      拿着帕子小心把银枪落灰的地方擦了擦,擦到枪杆,林风再一次好奇起来,不由挠挠头,嘀咕道:“这银枪枪杆到底踏马的是什么木头做的?”
      枪头的精铁虽然难得,可在林风眼里,应该是铁加了一些稀有元素锻造出来的,真要想弄,虽然费劲却也能弄到,可唯独这枪杆的木材,林风看了多少遍,都没猜出到底是什么木。
      为此,林风还特地去江南最大的木匠铺看过各种木料。
      其实这个问题林风也曾经问过李叔,只是李叔每次一听到这个话题,都沉默不语,被他问得次数多了,问烦了,就直接说“别想了,这木材早绝种了”。
      林风却对李叔的说法不信,这枪一看就不是什么古董,撑死了几十年,古代又不是后世的现代,工业开采木材,好好的林木,哪那么容易开采没。
      可惜李叔不肯说,林风再想问,也只能憋着。
      不过好在,这次李叔居然大方地借给他,这一路,他可好好用用解解馋。
      林风开心地擦着银枪,就等路上有哪个毛贼不长眼,让他试试枪。
      正擦着,林风突然觉得手下微微有些不平,忙凑上去看了看,就见银枪枪杆尾部,有两个微微凸起的小字。
      “效……节”
      林风仔细辨认了下,才认出这两个已经模糊的篆字。
      林风觉得好生奇怪,银枪上刻字不是一般都刻在枪头上么,毕竟枪头是金属,直接压上,也可不担心被磨没,可这刻字,怎么在木质的枪杆上。
      这要天天用,磨没了怎么办?
      真是奇哉怪矣!
      而且这两个字什么意思,这把枪的名字?
      林风挠挠头,倒觉得更像人的名字,林风突然想到李叔姓李,顿时眼睛一亮。
      难道这是李叔的名字?
      李叔真实姓名叫李效节!
      林风顿时觉得自已真相了,哈哈,李叔天天遮遮掩掩的,肯定想不到他的枪会出卖他吧!
      李叔虽然和林风母子认识十七年了,可他们还真不清楚他的底细。
      林风听他娘说,当年他娘自赎自身逃出教坊,一路怕老鸨报复,很是东躲西藏了一阵,结果在有一次走到无人小路时,撞上了一身伤失血过多还剩一口气的李叔。
      他娘告诉他当时她怕极了,毕竟李叔一看就是亡命之徒,而事实证明他娘不愧是教坊出来的,很有识人之明,李叔一看到他娘,就把银枪架在他娘脖子上,让她救他。
      他娘一边哆哆嗦嗦给他包扎,一边想着用发簪戳死他的概率,就在他娘终于忍不住拼命一博时,李叔居然清醒过来,等看清他娘大着肚子,对他娘以礼相待起来。
      他娘本来觉得自己要死,才想着拼命,如今李叔不想弄死她,她也不值得冒险,于是他娘单方面暗中罢手,又本着破败消灾的念头,出了钱,给李叔买了点药治伤。
      后来他娘装成寡妇,在江南一个小城买了个院子生下他,而李叔,因为没地方去,居然也跟着他娘买了隔壁,靠着一身武艺成了猎户,平时靠打猎养家糊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