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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上次见陶决,他正赶赴十四个小时的国际航班,回他该回的地方,离我越远越好。
    当然,我们的关系没修复到我愿意站在安检口外、隔着人群朝他傻乎乎挥手送别。我一路跟到机场,只不过是因为手机被他抢去叫车。
    以及,由于他口语稀烂却屁话过多,把那位呼吸里带着rap的非裔司机聊得跟不上节奏,我素行良好的Uber账号迎来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差评。
    我两年没理他。
    再见到陶决,他正在我男朋友身体里。
    我知道这句话很有歧义,听起来像他俩被我捉奸在床。但此时此刻,我倒宁愿情况真是这样,至少他们还能同时在我面前出现,而不是——
    一个顶着别人的身体一脸懵逼,一个甚至不知道去了哪儿。
    没错。
    陶决,我同父同母的亲哥,在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晨,灵魂抛弃了远在大洋彼岸的躯壳,不偏不倚,降落在我男朋友钟意的身体里。
    本来我最初也是不信的。但钟意一来不认识我哥,二来自小移民,有时候说中文都卡壳,绝无可能一夜之间学会这么地道的北方口音。
    ……当然最主要的是,在我问出第一声“你到底是谁”后,陶决楞了一下,随即开始报数字。
    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密码、圆周率小数点后一百位……
    这种脑瘫操作,也就他干得出来。
    所以我信了。
    房间里于是又陷入死寂。
    “……要不,你先去……洗个手吧。”陶决开口。
    “洗手可能不够,得洗澡,”我说,“你射得太多了。”
    “别——”他崩溃地捂住脸,“别说那个字!”
    我近乎怜悯地看着眼前的他,一时之间,不知道该可怜被人占着身体疯狂崩坏形象的、我天使一样的小男朋友,还是该可怜这个在自己妹妹面前晚节尽失、八成是个老处男的我哥。
    我又想了想,决定先可怜一下不得不面对这个局面的自己。
    一刻钟前,我从浴室出来。钟意没盖被子,在床上睡成大字形。
    钟意往往会早起半小时,以便准时用早餐的香气叫醒我。这个习惯始于两年前我们第一次同床共枕,雷打不动延续到现在。
    也就是说,我其实没见过他早上睡醒前的样子——此处特指晨勃。
    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我会走过去,把手伸向他下身,掏出那根并不陌生的东西。
    我本想点到即止,抽回手时却被攥住。他压抑地喘息,腰身耸动,握着我的手抚慰自己。
    等我再反应过来,他已经射进我手心。浓稠的精液飞溅出来,我没被浴巾盖住的小臂和大腿无故遭难,染上几道白色。
    然后他缓缓睁开眼,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我的手,发出一声仿佛黄花大闺女被恶霸强夺清白一般、带着哭腔的惨叫。
    也是在那一秒,我确定他不论是谁,都绝不可能是钟意。
    但怎么就非得是陶决?
    非得是这个絮絮叨叨啰嗦半天,叁句不离“求求了”、“姑奶奶”、“去洗手”的陶决?